************ ****年**(至)**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 ****年 **(至)**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拟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产业融合示范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 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2.采购需求概况: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潮泉镇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计划对潮泉镇境内的政府西路、学区路、上寨沿河路、泉德路、张王路、富士路、玉皇山至沙沟路段、白窑村至老城路段等道路进行升级改造,整修镇驻地污水及工业园区排水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镇辖区内雨污分流改造,镇内部分河道整治、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垃圾池建设等。
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通过对肥城市潮泉镇内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完善潮泉镇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农村基础设施,推进潮泉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国家、项目所在地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行业标准。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验收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山东省、泰安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评标准及图纸要求,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采购标的数量:一宗。 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文件规定、《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等文件要求。
7.需满足的质量、服务标准: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及行业标准,确保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工程质量保修期:执行国家规定。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8.交付或实施时间:90日历日,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
9.交付或实施地点:肥城市潮泉镇。 | ****.8 | 是 | ****年**月 | 1、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供应商可登*“****://***.****-*********-**.**/”了解相关政策。2、采购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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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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