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溪美丽乡村综合提升道路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的白石溪美丽乡村综合提升道路工程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白石溪美丽乡村综合提升道路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桑财采计[****]-***;政府法制编号:*****-****-*****
3、委托代理编号:****-****-***
4、采购项目预算:*******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以开工报告为准**天内完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按照《张财购〔****〕1号》文件要求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5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 | 白石溪美丽乡村综合提升道路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项 | *******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折扣。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包1: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类人员”B 类证书(提供近半年连续任意*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项目总工须具有道路与桥梁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近半年任意*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8月**日起至***4年8月**日止,每日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山大道吉大安置小区**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有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山大道吉大安置小区**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有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8月**日 **:**(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桑植县行政中心负*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年8月**日 **:**
4、开标地点:桑植县行政中心负*楼会议室。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联系人姓名:丰才娟李兰
2、电话:****-******* ***********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2)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
(3)联系人:***
(4)邮 编:******
(5)电 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武陵山大道吉大安置小区**号
(3)联系人:丰才娟李兰
(4)邮 编:******
(5)电 话:****-******* ***********
(6)电子邮箱:**********@**.***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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