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项目监管地:建始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医保基金智能审核系统建设及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医保基金智能审核系统建设及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元)
6、最高限价:**(*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章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供应商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或**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3、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数字认证登*“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2)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数字认证证书登*“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操作手册)》,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开启
1、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2、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该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开启响应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请提前登*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开标,供应商根据页面提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若输入密码错误(5 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3.磋商:供应商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不见面询标,进入不见面询标系统,随时关注磋商小组询标消息,供应商收到消息后在线参与磋商。磋商小组发起磋商消息后 **分钟之内未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由政府采购中心电话通知提醒供应商参与磋商(如供应商电话未接或联系不上,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磋商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机会,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操作说明见 “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询标及*次报价操作手册-供应商》。
4.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在系统发起最后报价开始后 ** 分钟之内完成最后报价,系统发起报价后 ** 分钟之内未报价的供应商,由政府采购中心电话通知提醒参与报价(不重新计算报价时间,如供应商电话未接或联系不上,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5.办理**锁及技术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湖北**客服电话:***-***-****
办理咨询:***********、***********
电子交易平台操作咨询:**********
技术支持:****-******* 网员注册咨询:****-*******
6.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次性提出针对同*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提出时间以书面质疑函记载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委托授权范围的,*********书面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
①*********和采购人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电子邮件方式接收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供应商逾期提交的质疑函恕不接受。
②质疑供应商通过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质疑函的,可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质疑投诉模块,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线上提交质疑函。
③质疑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函电子件(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可发送至采购人邮箱:*********@**.***或*********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致采购人或*********,***公司对(项目名称)的质疑函”,采购人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5)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建始县业州镇广润路 **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建始县建始大道交通货运信息大楼*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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